时间:2025-04-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5月1日起,海南将对部分适合在门诊治疗使用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实行门诊统筹单列支付,进一步提升国谈药品可及性,更好满足参保患者合理用药需求。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的。
其中,适用对象為参加海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诊断需要使用国谈药品且符合药品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药品范围為“双通道”药品中适用病种未纳入海南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但适合在普通门诊治疗使用,疗程费用较高的国谈药品(含竞价药品、转為常规药品的国谈药品)。
根据要求,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国谈药品(按海南省乙类药品管理,个人需先行自付10%)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按住院报销比例单列结算,不佔用门诊统筹额度,直接计入个人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符合大病保险支付政策、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政策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
人民日报社概况关於人民网报社招聘招聘英才广告服务合作加盟供稿服务数据服务网站声明网站律师信息保护联系我们
人 民 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