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因城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牛岭经济联合社,太平村车仔、高垌、上石碇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牛岭经济联合社,太平村车仔、高垌、上石碇经济合作社部分集体土地5.3250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