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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6-20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你局《关于二广高速公路洛阳城区段改扩建工程(伊滨区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4〕1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方案,将位于伊滨区的81642.91平方米(东至诸葛镇西棘针社区、西至诸葛镇刘窑村、南至诸葛镇刘窑村、北至诸葛镇西棘针社区,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洛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作为二广高速公路洛阳城区段改扩建工程(伊滨区段)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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