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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几个点才能开发票?如何计算?

时间:2024-09-27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在我们的日常公司业务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从供应商处购买原材料时,他们会提供两种价格,一种是未含税的价格,另一种是含税的价格。含税价格通常在未含税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税率。例如,一份价值一百万元的原材料,如果你要求开具发票,那么你就需要支付十个点的税款,这意味着你需要多支付十万元,这是为了支付所需的税费。

  然而,你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我们在不含税的价格基础上只需加十个点,而不是加十二个点或更多的点呢?这是因为我们需要考虑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税率,通常是13%。因此,如果我们直接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加13个点,我们将需要支付的税款将超过实际应缴纳的税款。

  那么,当对方要求我们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加收一定比例的税款时,我们应该如何计算这个比例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对方的要求是为了什么。一方面,他们可能需要将这笔收入申报纳税,减少利润;另一方面,他们也可能有进项票可以进行抵扣,所以只向我们索要一部分税款。

  以我们公司的例子来说明:假设我们公司的增值税税负率为3%,而我们的商品销售价格是不含税额1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缴纳13元的增值税。结合我公司去年的税负率和销售价格,我们可以得知我们有3元的铁定税收需上缴税务局。因此,我们可以推算出采购进来的材料价格为不含税77元。

  当我们向供应商要求开具发票时,对方可能会要求我们承担5个点的税费。这意味着我们需要额外的税款:77 * (5 / 100) = 3.85元。这相当于我们在采购进原材料时不含税价格降低到77元,而我们得到的进项税额为10元。但实际上,其中3.85元是我们自己承担的税款,剩余的6.15元是供应商提供的进项税额。因此,我们需要向上税务局缴纳的增值税总额应为3 + 3.85 = 6.85元。由于产生了增值税,自然会有附加税,所以我们可以在增值税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款项:6.85 * (1 + 0.13) = 7.74元。

  总结起来,当我们为公司整体增值税税负率达到3%的情况下,向客户收取的税款点在7.74/100 = 0.0774以上,即7.74个点以上我们才能保证不亏损。这是一个来自90后的税务爱好者分享的见解。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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