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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疾眼快发生了什么?

时间:2024-08-30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8月4日和8月7日,指尖新闻分别以《索赔15万元,理赔总额却远超16万,内蒙古通辽中华联合保险一系列“迷之操作”引发骗保质疑》和《【指尖•追踪】投保人举新证质疑通辽二院涉嫌伪造病例协助“骗保”,通辽卫健委和中华联合保险暂未回应》为题,报道了内蒙古通辽市一位投保人质疑通辽市第二人民医院(下称通辽二院)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下称通辽中华联合保险)涉嫌协助车祸伤者“骗保”的事情。

  8月26日,指尖新闻记者从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通辽卫健委)了解到,通辽卫健委纪委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投保人汪洪玉介绍,8月7日,通辽卫健委工作人员通知他到卫健委取一份情况说明,他拿到后发现,那是通辽市直健康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向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一份《关于移送问题线索核查情况说明》。他仔细阅读后发现,那份说明主要是汇报对他投诉内容的调查结果,结果他发现《说明》中仍有李国辉“左前臂骨折”的字样,而且不存在伪造病历现象。于是,他当场便向工作人员提出了质疑。

  8月8日,通辽卫健委纪委书记王莹与他取得联系。8月12日,他与王书记见面并提交了自己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汪洪玉表示,通辽二院出院病历清楚写明李国辉只是“左前臂损伤”,但是该院在给卫健委的汇报材料却故意写成“左前臂骨折”,这已经是公然“造假”的行为。而且,李国辉在通辽二院第四次住院548天,病历上全都是同一个护士签名,明显也不符合常理。此外,他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通辽二院是由于手术失败,才造成李国辉不得不到北京积水潭医院重复治疗,是通辽二院的医疗事故造成李国辉多次住院,但是通辽二院在病历中却没有如实表述。

  8月26日,通辽卫健委纪委书记王莹告诉指尖新闻记者,8月7日交给汪洪玉的并不是卫健委纪委的调查结论,而是一份上会的汇报材料,是工作人员“误”给了汪洪玉。王莹称,这个汇报材料在上会时就已经被领导驳回了,因为这个说明的结论跟投诉者的诉求不一样,领导要求对投诉者的诉求逐一进行回复。

  对于汪洪玉对于通辽二院病历造假的相关投诉,通辽卫健委纪委已经发现,有李国辉在通辽二院住院期间的实名前往北京的车票,以及李国辉爱人请假和护理期间的相关问题。下一步,通辽卫健委纪委将会同医政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如果需要医疗鉴定,那么会由医政部门出面。王莹书记表示,会争取在本周内给汪洪玉一个调查结论。

  在向通辽卫健委投诉的同时,投保人汪洪玉也就通辽中华联合保险在此次理赔中的种种不合规行为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举报。8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就他的投诉进行了书面回复,称已将他的投诉材料转办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辽监管分局。

  通辽银保监局8月22日,对他的投诉进行了书面回复,告知他:“举报事项属于《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受理:(四)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情形,我分局不予受理。建议你继续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汪洪玉称,这已经是通辽银保监局第三次如此回复他的投诉。汪洪玉的代理律师李大超表示,通辽银监局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没有对投保人的投诉立案调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已经涉嫌行政不作为。汪洪玉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准备起诉通辽银保监局行政不作为。

  汪洪玉称,他已经就通辽二院和通辽中华联合保险涉嫌协助“骗保”的行为向警方报案,并做了笔录,目前正在等待警方是否立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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